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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计算机学校

更新时间:2010-04-08 00:00浏览次数:
  沈阳市计算机学校始建于1956年9月。经沈阳市教委批准,1979年成为独立设校的沈阳市计算机职业高中,于1993年3月更名为沈阳市计算机学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达34,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063平方米。为扩大办学规模,学校于1996年6月学校又自筹资金1,100万元,在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方溪湖村建立二部(住宿制),并于1997年9月开始正式起用。毕业生合格率100%,历年就业率达97%以上,在历次国家、省、市计算机竞赛中,团体、个人成绩均名列榜首,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升学人数连年在全省居首位。   沈阳市计算机学校坚持职业教育与国际教育接轨,于2002年6月和英国进行联合办学,获得英国BTEC国家高级文凭课程教学的资格,使学生能同时获得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和文凭证书,逐步把学生培养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实用人才。沈阳市计算机学校不断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和服务,开展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达30,000多人次,建立起稳定的培训网络结构,创造出良好的社会效益。2001年与"微软认证"公司进行联合培训,使50名在校学生经考试合格获得"微软网络工程师"(MCSE)证书。学校还不断拓宽校企合作的新领域,与大专院校、行业单位以共建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不断吸引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广泛参与。学校还承担着全国城市职教中心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省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教研中心、市职业教育中心、市软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等任务。   
  沈阳市计算机学校。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敢于争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拥有省特级教师1名,教育专家1名,市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9名,市骨干教师5名,高级教师42名。学校在1995、1999两年备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评估中,均在全省名列榜首。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并先后获得一系列光荣称号:被国家教育部、劳动部、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职教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精神文明单位",被省政府授予"省模范学校"。学校还被评为省电教示范校,市德育示范校,市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市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市体卫工作先进单位,市校容、校貌、校风、校纪先进单位,省一级图书馆,国家二级档案管理标准单位,市软件行业协会先进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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