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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心助学—阳光工程”教育计划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7-10-23 00:00浏览次数:

关于“爱心助学——阳光工程”教育计划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爱心助学——阳光工程”教育计划(以下简称阳光工程)工作的领导,经农
  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共同商议并同意,就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一、成立“阳光工程领导小组”。
   1、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在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应用技术大学的共同领导下,
  全面负责对阳光工程的领导工作。
   2、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由6人组成,其中: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2人,北京应用技术大学4人。
  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名誉组长:赵景泉(北京应用技术大学董事长)
  顾  问:孔凡精(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创校校长)
  组  长:魏百刚(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成  员:秦鲁宁(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常务副校长)
        李耀辉(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张 丽(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副校长)
   3、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工作报告,研究与安排阳
  光工程工作。
  二、成立“阳光工程办公室”。
   1、阳光工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爱心助学——阳光工
  程”教育计划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工作。
   2、阳光工程办公室由6人组成,其中: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3人,北京应用技术大学3人。
  阳光工程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秦鲁宁(北京应用技术大学常务副校长)
  副主任:张洪晨(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办学办公室主任)
      徐卫华(北京应用技术大学管委会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 凯(北京应用技术大学管委会主任助理、学生处处长)
       戈凤秋(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杨 恺(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
   3、阳光工程办公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并拟定阳光工程的具体工作,报经领导小组批准
 后组织实施。总结与检查阳光工程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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