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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隐患 防于未“燃”

更新时间:2008-10-24 00:00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高等学校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市教委关于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2008年10月24日下午,我校在102会议室举行义务消防队成立仪式。从此之后,校义务消防队将与消防部门配合,认真履行校园消防安全的工作职能。
  义务消防队的55名队员是由保卫处、学工部、教务处、总务处等各职能处室挑选优秀人员共同参与组成。义务消防队的成立体现了我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副校长佟德宝在成立大会上强调,义务消防队成立后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与日常防范工作。他指出:消防安全为安全之首,重在防患,消防安全的问题也已经为全社会共同关注。
  校保卫处蔡利刚处长为义务消防队作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他指出:大学校园最易发生因吸烟、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引发的火灾,因此消防安全是保卫处工作的重中之重。保卫处还将在近期举办消防安全月活动,要把安全意识、防范意识渗透到每个人心里,全校师生更要从每个人做起,同心协力打造安全、和谐、稳定、美好的校园。
保卫处蔡处长正在为大家讲授消防知识
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正在认真学习消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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