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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签字活动

更新时间:2014-10-09 00:00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曾首次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来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这是我党大力弘扬中国梦的时代契机下最直接的助推力和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时代背景下实现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核心的体现。

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2014年10月8日,我校团委组织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签字活动,常务副校长佟德宝,党支部书记、校办主任徐卫华,爱心学院院长李雨燕等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团员青年代表参加了签字活动。

 

通过签字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学习,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宣传,更好的引导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个人成长息息相关,做为培养青年、教育青年的高校更要带头传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仅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传播,更要把它落到行动中,倡导全校师生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多一份担当、多一份努力、多一点行动、多一点坚守,汇聚起推动整个社会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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