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04-27 10:27浏览次数:
|
|
各处、室、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09年“五一”节放假安排如下: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学生放假的安全教育,统计好在校生人数并加强放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学生管理处、保卫处要认真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将值班安排于4月29日上午报至学校办公室。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24小时值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处级干部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系畅通,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和谐。
特此通知 |
|
|
|
|
|